《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yè)標準:消防車通用技術條件(GA 39.1-39.5-1992)》內容首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yè)標準:消防車通用技術條件(GA 39.1-39.5-1992)》規(guī)定了泡沫消防車(以下簡稱泡沫車)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質量保證。本標準適用于泡沫車。本標準不適用于機場泡沫消防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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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yè)標準--GA 39.5-1992 泡沫消防車通用技術條件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泡沫消防車(簡稱泡沫車)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質量保證。
本標準適用于泡沫車。
本標準不適用于機場泡沫消防車。
2 引用標準
GB 7956消防車消防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GB 6244消防車通用底盤系列、型式、基本參數和技術要求
GB 6245車用消防泵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GB 1334載重汽車和越野汽車道路試驗方法
GB 1496機動車輛噪聲測量方法
GB 3181漆膜顏色標準樣本
GB 4785汽車及掛車外部照明和信號裝置的數量、位置和光色
GB 6969消防吸水膠管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GB 7258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GB 9417汽車產品編號規(guī)則
JB 787 汽車標牌
JB 2864 汽車用電鍍層和化學處理層
JB 3689 貨車客車制動系統(tǒng)道路試驗方法
JB 4019 汽車駐車制動性能要求
JB 4020 汽車駐車制動試驗方法
JB /Z 111汽車油漆涂層
JB/ZQ 3011 工程機械焊接通用技術條件
ZB T50 001 專用汽車定型試驗規(guī)程
ZB T50 003專用汽車道路試驗方法
ZB/T T50 005專用汽車用途特征代號
3 術語
3. 1 夾心式功率輸出裝置
安裝在離合器與變速器之間的功率輸出裝置。
3. 2 傳動軸式功率輸出裝置
安裝在傳動軸之間的功率輸出裝置。
3. 3 尾端式功率輸出裝置
安裝在變速器尾端的功率輸出裝置。
4 型號
4.1 泡沫車的型號編制方法應符合GB 94l7和ZB/TT50005的規(guī)定。
4.2 泡沫車的分類代號用漢語拼音字母表示,消防裝備主參數以滅火劑總裝載量(千克)除以100表示,當滅火劑裝載量不小于10000kg時,允許用三位數。
4.3 泡沫車產品型號的構成如下:
型號標記示例:
湖北江南專用特種汽車有限公司生產的載炮泡沫車,車輛總質量為30900kg, 滅火劑總裝載量為15700kg其型號為:JDF5313GXFPM160型泡沫消防車。
5 技術要求
5.1 總則
5.1.1 泡沫車應符合本標準規(guī)定,并按規(guī)定程序批準的圖樣和技術文件制造。
5.1.2 泡沫車的底盤必須是國家汽車行業(yè)主管部門足型的汽車底盤或進口的汽車底盤,并符合GB6244的規(guī)定。
5.1.3 泡沫車的消防泵、泡沫炮、 泡沫比例混合器等主要總成均應經過定型鑒定,并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5.1.4 泡沫車的消防性能應符合GB7956的規(guī)定。
5.2 整車
5.2.1 運行安全技術條件
泡沫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應符合GB7258的規(guī)定。試驗方法按6.4條規(guī)定進行。
5.2.2 總成及零、部件要求
泡沫車總成及零、部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a. 自制件須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并有驗收標記;
b.外購件應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定:外購件、 外協(xié)件應有合格證并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附有驗收標記。如技術上有變動,須經設計部門同意并簽批;
c.原材料性能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并須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原材料的代用須經產品設計部門同意并簽批。
5.2.3 結構參數和質量參數
泡沫車的主要結構參數和質量參數應符合GB 7956第2.1.2條的有關規(guī)定。
5.2.4 乘員數
泡沫車的乘員數為3~8人(包括駕駛員),每位乘員及其隨身裝備總質量按75kg計。
5.2.5 最高車速和加速時間
泡沫車的最高車速和加速時間應符合GB7056第2.l.3條的規(guī)定。
5.2.6 制動性能
5.2.6.1 泡沫車行駛制動性能應符合GB 7258第4.13條的規(guī)定。試驗方法按6.5., SPAN>1條規(guī)定進行。
5.2.6.2 泡沫車駐車制動性能應符合JB4019的規(guī)定。試驗方法按6.5.2 條規(guī)定進行。
5.2.7 防雨密封性能
泡沫車的防雨密封性能應符合GB 7956第2.1.5條的規(guī)定。
5.2.8 可靠性
泡沫車的可靠性應符合GB7956第2.1.6條的規(guī)定。其試驗行駛里程分配按6.6條的規(guī)定進行。
5.2.9 室內允許噪聲(不包括警報器噪聲)
駕駛室、乘員室內噪聲級不大于85 dB(A),試驗方法按6.7條的規(guī)定進行。
5.2.10 整車制造及裝配要求
5.2.10.1 所有鑄件不允許有砂眼、裂紋、結疤等有損強度和外觀質量的缺陷,外表面應光潔。
5.2.10.2 焊接件應符合JB/ZQ 3011的有關規(guī)定。
5.2.10.3 鉚接應緊密貼合,牢固可靠,鉚釘排列整齊,不允許有破裂、松動、偏斜等缺陷。
5.2.10.4 聯(lián)接件、緊固件、自鎖裝置應裝配牢固;各種管路應固定可靠。
5.2.10.5 黑色金屬(不銹鋼除外)緊固件應經鍍鋅,發(fā)黑或其他防腐蝕處理。
5.2.10.6 零件的電鍍層和化學處理層應符合JB2864的規(guī)定。
5.2.10.7 車身外蒙皮應平整,圓弧過渡應平滑,車身兩側面及后平面的平面度和面輪廓度在1000×1000mm^2的范圍內不大于4mm,在500×500mm^2的范圍內不大于3mm。
5.2.10.8 乘員室、泵房、液罐與底盤聯(lián)接應牢固可靠,其縱向中心平面與底盤的縱向中心平面應重合,誤差不大于6mm。測量方法按6.8條規(guī)定進行。
5.2.11 表面質量要求
5.2.11.1 黑色金屬(不銹鋼除外)制件表面均須作防腐蝕處理。
5.2.11.2 車身外表基色為GB 3181的R03大紅色,底盤補涂原車漆色。 涂層質量應符合JB/Z 111的規(guī)定。
5.2.11.3 整車外表應整潔美觀,裝飾件應牢固、平整。 不應涂漆的外露件不允許有油漆。
5.3 發(fā)動機系統(tǒng)及功率輸出裝置
5.3.1 發(fā)動機的冷卻系統(tǒng)應符合GH 7956第2.1.7條的規(guī)定。
5.3.2 燃油箱的移位或改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a. 燃油箱的移位或改制應符合GB7258第9.9條的規(guī)定;
b.油箱容量須滿足泡沫車續(xù)駛里程大于300km:
c. 加油口不得設在乘員室內,且應加油方便,供油正常。
5.3.3 改制后的排氣管應遠離電線、裸露電器接頭、橡膠制品,距燃油箱300mm以上排氣管口不得指向車身右側、輪胎、燃油箱及操作者。
5.3.4 功率輸出裝置應符合CB7956第2.1.8條的規(guī)定,并不得自動脫擋。
5.3.5 功率輸出裝置應優(yōu)先采用夾心式、傳動軸式或尾端式。
5.4 乘員室及車廂
5.4.1 乘員室和駕駛室可合為一室;若乘員室和駕駛室分隔,應有通話措施。
5.4.2 乘員室內裝飾不得出現皺松、結合不牢、撕裂等缺陷。
5. 4.3 乘員室地板上平面至頂棚最高點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少于1300mm。
5.4.4 乘員室地板應平整,并有防塵措施。
5.4.5 乘員室座椅應布置合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a.座椅間距:同向不少于760mm;面向不少于1300mm(均為兩靠背前面下端之間的最小距離)。木條椅面的木條間距應小于5mm;
b.座墊上表面至頂棚最高點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少于960mm:
c.乘員乘座須有安全措施。
5.4.6 乘員室頂窗應啟閉方便靈活,關閉后應有良好的密封性, 且不得自動啟閉。
5.4.7 車廂應設置可供安全上下的攀登裝置,車頂部應采取防滑措施, 且能使水自然流下。
5.4.8 器材箱應能合理地安放所配備的器材,裝卡可靠,取用方便, 且有排水措施。
5.4.9 乘員室、器材箱門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門的啟閉應靈活輕便,密封良好;門鎖應牢固可靠,不得自動啟閉; 門縫應平直均勻;
b.鉸鏈門應有限位器。乘員室門最大開啟度應不小于75 °:器材箱門最大開啟度應不小于90°:
c.推拉門應有限位器,并能開啟至門的總寬;
d.簾式門應啟閉靈活,應能開啟至門高的五分之四,不得自行開啟和落下;
e.上啟式門,其支撐桿安裝應牢固可靠,操作輕便。操縱部位的上啟式門,其開啟高度應不小于1750mm(距地面高度)。
5.4.10 門窗玻璃應采用安全玻璃。玻璃升降器須靈活可靠,不得出現玻璃升降不到位,自行下落成破碎,關閉后應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5.5 消防泵及水路系統(tǒng)
5.5.1 消防泵
5.5.1.1 消防泵性能應符合GB6245的規(guī)定。
5.5.1.2 消防泵與發(fā)動機功率匹配和轉速比選擇應合理,其參數見附錄A (參考件)。
5.5.1.3 消防泵應能通過單側吸水口進水達到額定流量和壓力(裝有盤管式吸水管的消防泵除外)。
5.5.2 水路系統(tǒng)
5.5.2.1 水路系統(tǒng)的性能應符合GB7956第2.2.1.1和2.2.4-2.2.7條規(guī)定。
5.5.2.2 消防泵吸水口如果設在車輛側面時,須在車輛兩側均設吸水口,單側吸水口不得超過2個。消防泵吸水口處應設濾網。 |